崇川区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项目
审计结果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公告)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和崇川区审计局《2010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2010年,区审计局按照审计系统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的具体要求,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崇川区工程专项治理进行了审计。完成规模以上审计项目13个,总投资1.37亿元,审计投入540人次,现场审计工作日260个,提出审计建议25条,已被采纳19条,促进被审计单位节约资金1866万元,提交审计信息、审计报告15篇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已完成的审计项目实施及审计结果情况
截至2010年11月30日,区审计局已完成对35KV南小线、东合线路改造工程、任港社区服务综合用房工程等13个项目的结算审计,审计投入540人次,现场审计工作日260个。抽审项目资金1.37亿元,其中500万元以下项目3个,500万元至3000万元项目10个。涉及政府财政性资金5092万元,集体资金8581万元。以上工程无中央资金的投入。
项目的政策执行情况:13个项目中,无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决策不合规情况,无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制度和环境保护政策的情形。城市规划合规性和环境保护情况良好,无违反国家土地政策和矿产保护政策,征地拆迁合规,无套取、挪用、截留、克扣拆迁资金补偿的情形。
项目的招投标情况:35KV南小线、东合线路改造、西郊变线路改造、天山花苑、新胜三期配电、专变、毓秀家园配电、专变这4个工程因涉及垄断行业未招标,由南通供电公司实施;其余9个项目有8个项目均按规定实施招投标,程序合规,未发现有虚假招标、围标串标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崇川区2008年创文急办工程项目因属于临时紧急项目,且项目零散单项工程规模小,未实施招投标程序。
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供电的4个项目采用的是设计、监理、施工、物资采购一条龙服务的交钥匙工程,其余工程均采用监理和业主代表现场管理的管理制度。审计中未发现项目中存在重大设计缺陷和施工质量问题,物资采购和管理手续基本完善。项目投资未发现严重超概算的现象,资金来源合规,相关财务制度基本健全、财务管理基本到位,能严格按合同支付工程价款,未发现套取工程建设资金的情况。未发现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插手干预项目的审批、招投标以谋取私利甚至索贿受贿的行为。通过审计核减,促进被审计单位节约资金1866万元,
截至2010年11月30日,区审计局已提交工程结算审计报告13份,审计信息2份,审计信息均被《江苏审计》录用。通过招标阶段的提前介入对招标文件、标底的审核以及审计建议,提出审计建议25条,其中已采纳并整改的审计建议19条。
(二)在审项目的实施情况
截至2010年11月30日,区审计局正在实施结算审计的规模以上项目10个,审计投入280人次,现场审计工作日150个。抽审项目资金10.33亿元,其中500万元至3000万元项目6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4个,涉及政府财政性资金9738万元,集体资金93574万元。以上工程无中央资金的投入。
二、绩效审计情况及结果评价
(一)崇川区老新村雨污分流工程建设领域绩效审计
1、对老新村雨污分流工程总体绩效评价
(1)综合管理及规划落实情况:崇川区老新村共计40个,2200余幢,总建筑面积约 338万平方米,其中始建于80年代、使用时间接近30年的共计1174幢,占总数的53%;始建于60、70年代的共计460幢;始建于90年代的426幢。这些老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差,雨污水管道合流,由于管径偏小,经常发生堵塞现象,是雨污分流工程的重点。南通市从2005年开始,逐步对全市范围内的老新村进行雨污分流,目前崇川区雨污分流工作已经圆满完成。该工程历时5年,共实施2200余幢老新村住宅的雨污水管道改造,合计投入约2亿元。
(2)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成果情况:老新村雨污分流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从根本上解决了老新村污水直排河道的现象,解决市区河道污染严重的问题,解决了老新村内雨天积水和污水外溢问题,进一步改善了城市环境面貌,提高了群众居住质量,获得了居民的一致好评。
2、对老新村雨污分流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相关情况的评价
(1)根据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崇川区从2005年开始,逐步实施全市范围内老新村的雨污分流。该项目的决策程序合规,项目实施科学合理,符合全市发展规划。
(2)雨污分流项目目标完成情况:2008年,崇川区安排实施了城南二村、光明东村、光明南村、银花苑、北濠桥新村、易家桥新村等20多个老新村以及大量零星楼宇共约1000幢老住宅雨污分流工程,工程分三批实施,合同总造价约7500万元,其中第一、二批于2008年底完成,第三批工程为2009年续建项目,目前已全部竣工。至此,全区范围内40多个老小区约2200幢楼宇(除部分不具条件的楼宇)的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基本完成。
(3)雨污分流项目管理情况:2008年雨污分流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均按照规定进行招标,招投标程序依法、合规。建设单位总结前几年雨污分流项目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项目设立了职责明确的项目管理机构,监理单位和人员能按照工程监理规范和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项目管理中加强了对概算的控制,凡涉及重大的设计变更,均邀请区财政、审计、纪检等相关部门参加。工程竣工后,多次对雨污分流工程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改造后的老新村积水现象明显改善,污水外溢不复存在。
三、工程专项治理审计发现的问题
目前的审计情况表明,崇川区在工程建设领域,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机制逐步健全,管理水平日益提高,建设市场日趋规范,但审计仍发现在相关工程、相关建设单位中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有共性的,也有个性的,主要有:
(一)建设单位完善项目手续意识性不强。一些项目,如2008年雨污分流工程、永红河东侧道路工程等项目没有办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手续,未缴纳农民工保证金,未办理施工安全监管手续。一附东侧路建设也存在没有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问题。
(二)审计垄断企业难。因垄断企业缺乏竞争,在立项批复、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变更签证等各环节存在管理疏漏,无招投标程序,一些垄断行业企业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将工程项目转包给指定下属企业。有的合同条款显失公平,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均是垄断企业一手包办,材料价格也是垄断企业说了算,工程量的结算仅以转包单位的竣工图为依据,且竣工图上也没有建设管理单位的签字确认。
(三)工程现场签证不严肃。在工程审计中,经常遇到建设单位签证不谨慎等情形,发现一些签证存在明显违背常理的事项,这些签证时间性、准确性差、用词模棱两可,甚至存在虚假签证。另外签证资料的原件保管不善,签证记录不完整。一旦发现签证有疑点时,也无据可查。
(四)认质认价把关不严。审计发现,个别建设单位将不该认价的材料随意认价,给施工单位钻了空子;有的建设单位认质认价时,擅自提高材料档次;有的认价明显高于市场价。
四、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一)建设单位管理水平不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往往不具备专业的工程管理人员,他们常抽出本单位的行政人员,组成临时筹建处,具体管理项目建设;或因项目较大,单项工程较多,工期要求紧等原因,委托代理机构实施,而他们对代理机构运作心中无数。
(二)垄断缺乏竞争。一是工程施工内容目专业性较强,其他行业的单位很难涉足;二是相关部门对垄断行业监管力度不够,对垄断行业的种种不合法、不合理现象已习以为常。
(三)现场管理人员业务知识欠缺。对招标文件、合同、投标函等造价知识和有关规定不熟悉,认为工程施工中的事项均由监理负责,自己只负责手续办理和环境协调等工作。不应签证的项目随意签证。有的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既不调查,也不审查,只管签字等等,致使工程结算时无法核实。有些甲方代表只顾工程进度,对于变更和现场签证只管签字。
(四)监理单位责任心不强。一些监理单位受到利益驱使或个别人员职业道德不高尚,会放松对工程的监管。
五、 审计建议
(一)加强跟踪审计。建设单位应及时与审计部门联系,加强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减少建设工程中的损失浪费。
(二)提高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工程管理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合同管理和工程管理知识,熟悉《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及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具有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方面的经验,具备工程造价的初步知识。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甲方代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增强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
(三)加强与垄断企业的沟通协调。应高度关注并认真研究解决对给水、污水管道、电力、广电、路灯等相对垄断性工程的监督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加强沟通,逐渐消除保护壁垒。
(四)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管。建立监理单位档案库,对监理单位的履约、信誉等进行评价,实行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理的准入清出制度,对存在不良记录的监理单位,取消其参与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监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