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主任:范曙光
办公室电话:85062343
承担:
1.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财务、信访、统计、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有关重要会议;牵头起草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
2. 负责人事管理、组织全区审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协助南通市审计局组织全区审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和送审工作;
3.协助做好机关党群工作。
(二)法制管理科
科长:张玉国
办公室电话:85062341
承担:
1.拟订审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拟订地方性审计规章、实施办法等文件,收集整理国家财经法规,管理审计法规,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
3.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负责对本局各类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决定书、建议书、移送处理书、结果报告以及审计工作底稿、取证材料的复核工作;承担本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省、市统一部署,负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4.负责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审计管理系统的规划与管理;承担本局信息化网络建设、管理、维护及计算机审计方面的其他工作;负责并指导被审计单位会计电算化软件审计工作。
5.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区内部审计工作。
(三)综合业务科
科长:王昉
办公室电话:85062346
1.负责对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负责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负责对开发区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审计;
2.负责对与区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区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及其下属机构进行审计;
3.负责对区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区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进行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4.负责对农业、水利与资源环保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效益情况以及农业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5.负责对区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区政府规定的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6、负责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区政府规定的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7.负责协调、组织、参与改制单位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审计把关工作;
8.协助查办经济案件;
9.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及指导固定资产投资审核中心工作;
10.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及指导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工作。
11.其他事项。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核中心
主任:于建华
办公室电话:85062347
1、负责对全区建设项目审计业务的管理、协调、监督工作;
2、负责对各类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环保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等项目的开工前审计;
3、负责组织并实施含有财政性资金或集体资金投入的建设项目的竣工结(决)算审计;
4、负责对区属公有及公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企业进行审计;
5、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6、指导各内部审计机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